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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房租赁合同
2012-03-14 10:07:57 来源:WHQ
出租方(甲方): 承租方(乙方):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甲、乙双方在自愿、平等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,达成租赁合同如下:
一、 出租厂房情况
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,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。厂房为 结构,现有附属设施和设备为:
二、租赁期限
1、厂房租赁期 年,自 年 月 日起,至 年 月 日止。
2、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;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,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和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。
三、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
1、甲、乙双方约定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,年租金为 元。
2、租金支付方式为
3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,该押金于双方结束租赁关系时退还。
四、 其他费用
1、租赁期间,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、电、煤气、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2、租赁期间,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,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。
五、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
1、 租赁期间,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,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;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。逾期不维修的,乙方可代为维修,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2、 租赁期间,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。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,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,乙方应负责维修。乙方拒不维修,甲方可代为维修,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3、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,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。
六、厂房转租和归还
1、 乙方在租赁期间,如将该厂房转租,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。
2、 租赁期满后,该厂房归还时,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。
七、其他约定
1、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、安全、卫生工作。
2、租赁期间因政府拆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;但拆迁安置补偿款中用于补偿搬迁和营业(停工)损失的部分应归乙方所有。
八、租赁期间,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,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;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,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。
九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十、本合同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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